文山市凤瑝酒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龚宇翔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1MA6NKMCH3E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办事处卧龙社区龙海路旁七彩明珠商贸中心一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2-22
(2024)云2601民初1070号
行纪合同纠纷
文山市凤瑝酒吧
周*
文山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0-25
(2024)云2601民初5474号
中介合同纠纷
文山市凤瑝酒吧
刘**
裁判文书
文山市人民法院
2
2024-10-25
(2024)云2601民初5472号
中介合同纠纷
文山市凤瑝酒吧
李**
裁判文书
文山市人民法院
3
2024-08-20
(2024)云2601民初5474号
中介合同纠纷
文山市凤瑝酒吧
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文山市人民法院
4
2024-08-20
(2024)云2601民初5472号
中介合同纠纷
文山市凤瑝酒吧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文山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8-26
2024-02-23
(2024)云2601民初1070号
行纪合同纠纷
文山市凤瑝酒吧与周*中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1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9-12-25
2019-12-05
(2019)云2601证保1号
李*、文山市凤瑝酒吧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文处罚〔2024〕148号
经查实,涉案未成年人赵某某受其表姐李某某邀请,于2024年7月27日23时30分从文山市凤瑝酒吧安检门进入文山市凤瑝酒吧的经营场所,参加李某某的生日聚会。赵某某进入该场所后,在白金瀚包房、“厦门”卡座饮酒。期间,赵某某曾离开该酒吧后又再次进入,直至2024年7月28日01时36分离开酒吧,总共在酒吧逗留2小时6分钟。赵某某两次从安检门进入文山市凤瑝酒吧经营场所时,当事人未对赵某某是否是未成年人进行询问,也未要求赵某某出示身份证。另查明:当事人在2024年7月27日的营业过程中,在安检门处安排了值班人员值班,对进入该场所的人员是否是未成年人进行查验。当晚,因值班人员履行职责不严,仅凭赵某某外表就判断其未成年人,所以未对其年龄进行询问,也未要求其出示身份证,造成了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的违法事实。2024年7月27日19时20分至2024年7月28日02时48分的白金瀚包房(含“厦门”卡座)的消费由李某某支付。
综上:文山市凤瑝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事实成立,本案无违法所得。
综合考量案件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建议作出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20000.00元 。
20000.00元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