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宽厚堂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涵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323MA4CKWN834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竹山县大庙乡大庙村一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竹山市监处罚〔2026〕191号
经查,涉案的肉制品当事人于2025年5月4日从竹溪县军哥干鲜货批零部进购的,进购一件,60.00元/件,一件6袋,零售价12.00元/袋,过期之前销售4袋,过期后未进行销售,货值金额共计24元。因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及供货商资质,食品销售记录及规范性财务账册填写不规范,已经当场整改完成,故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未及时清理贮存的超过保质期食品,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20日已下达过《行政处罚决定书》(竹山市监处罚﹝2024﹞254号),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6年6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的超市进行检查时,当事人仍然未能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属于拒不改正该项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00元(贰仟元整)。
2000.00元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