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成都弘锦天益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葛宁注册资本:3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4MA7H430U03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锦华路三段88号1号楼3单元10层(自编号:D100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14
劳务合同纠纷
陈*
成都弘锦天益实业有限公司,史**,浙江恒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2-27
(2025)川0104民初635号
劳务合同纠纷
沈**
史**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
2025-02-27
(2025)川0104民初272原告陈娟与被告成都弘锦天益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恒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史松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劳务合同纠纷
陈*
史**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锦市监处﹝2024﹞51010424000426号
当事人上述行为符合《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五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第(四)项“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规定的情形,违反了该规定,构成违反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应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0.5000万元
5000.00元
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