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悦己沐诗缇护肤中心(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6MACF5L2K33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务川县都濡镇南山广场二楼4-2-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务市监罚[2024]31号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化妆品共计22瓶(盒),11个种类,截止案发时,均已超过包装标示的限期使用日期。
经核实,当事人于2023年从其他商户手里接手该店面,上述涉案化妆品是上一任商户所购进,转让时未提供该批涉案化妆品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及化妆品备案证明。案发后当事人也无法提供该批涉案化妆品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及化妆品备案证明。另查明,当事人经营的①芦荟鲜润保湿霜5盒,销售单价98元/盒。②芦荟舒缓修护活肤乳4瓶,销售单价191元/瓶。③芦荟柔肌滋养乳3瓶,销售单价108元/瓶。④芦荟乳木果油手霜1瓶,销售单价59元/瓶。⑤芦荟鲜润保湿乳1瓶,销售单价98元/瓶。⑥芦荟滋养保湿乳2瓶,销售单价128元/瓶。⑦芦荟鲜汁安肤滋养霜1盒,销售单价113元/盒。⑧芦荟鲜汁清新卸妆水1瓶,销售单价128元/瓶。⑨芦荟精雕细琢四色眉笔1盒,因是上任商家进货,外包装未标示价格,销售单价未知。⑩芦荟柔肌活力霜2盒,销售单价128元/盒。?谷生白贵妇养颜膏1盒,销售单价380元/盒。
经核算,当事人涉案的该批化妆品中除了芦荟精雕细琢四色眉笔1盒的货值金额未知,其他10个种类的涉案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2868元,但涉案的11个种类化妆品货值金额明显低于1万元;另外,因当事人涉案的化妆品不是自己进的货,且未建立化妆品进、销、存台账,故无法得知当事人是否销售了已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无法测算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事项如下:
1.证明了截止案发时,当事人涉案化妆品均已超过包装标示的限期使用日期的事实。
2.证明了①芦荟鲜润保湿霜5盒,销售单价98元/盒。②芦荟舒缓修护活肤乳4瓶,销售单价191元/瓶。③芦荟柔肌滋养乳3瓶,销售单价108元/瓶。④芦荟乳木果油手霜1瓶,销售单价59元/瓶。⑤芦荟鲜润保湿乳1瓶,销售单价98元/瓶。⑥芦荟滋养保湿乳2瓶,销售单价128元/瓶。⑦芦荟鲜汁安肤滋养霜1盒,销售单价113元/盒。⑧芦荟鲜汁清新卸妆水1瓶,销售单价128元/瓶。⑨芦荟精雕细琢四色眉笔1盒,外包装未标示价格。⑩芦荟柔肌活力霜2盒,销售单价128元/盒。?谷生白贵妇养颜膏1盒,销售单价380元/盒的事实。
证据二: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财物清单1份,证明了当事人涉案化妆品数量及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
证据三:现场检查图片14张,证明事项如下:
1.证明了当事人正在营业的事实;
2.证明了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的事实;
3.证明了当事人涉案化妆品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
4.证明了截止案发时,当事人涉案化妆品均已超过包装标示的限期使用日期的事实。
5.证明了①芦荟鲜润保湿霜5盒,销售单价98元/盒。②芦荟舒缓修护活肤乳4瓶,销售单价191元/瓶。③芦荟柔肌滋养乳3瓶,销售单价108元/瓶。④芦荟乳木果油手霜1瓶,销售单价59元/瓶。⑤芦荟鲜润保湿乳1瓶,销售单价98元/瓶。⑥芦荟滋养保湿乳2瓶,销售单价128元/瓶。⑦芦荟鲜汁安肤滋养霜1盒,销售单价113元/盒。⑧芦荟鲜汁清新卸妆水1瓶,销售单价128
罚款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