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祥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刚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3179519096X3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镇G320(泸瑞线)上家昌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4-25
2015-06-10
(2015)南民保字第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云南某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金某某、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12-11
2018-12-04
(2018)云0322执11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祥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左**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08-22
2018-05-15
(2018)云0322民初4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祥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左**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6-02-22
2016-02-22
(2015)南执字第261-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祥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禄处罚﹝2026﹞19号
2025年10月31日,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四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受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昆明)(包含云南省太阳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对云南祥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开展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名称为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注册商标:祥瑞兄弟,型号规格:Q-B-J-1-170/2.65/0.05,生产日期:2025年10月24日。2026年1月16日,云南师范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检测中心 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了编号为NO:2025JJB014-YN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产品质量综合判定:经抽样检验,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标签合格,综合判定为不合格。我局于2026年2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该《检验报告》,并告知当事人若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报告15日内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检。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并表示对该《检验报告》无异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为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经报我局负责人批准于2026年2月11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证:2026年2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与2025年10月31日抽检同规格同型号同批次,生产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的其他“祥瑞兄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经核查,上述不合格的“祥瑞兄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是当事人于2025年10月24日生产的,共生产了12台套(包括检样、备样各1台套),成本价是800元/台套,除1台套作为检样外其余已全部销售给禄丰市经销商郑丹雪,销售单价是1120元/台套,获取销货款12320元,货值13440元,取得利润3520元,有产品出入库记录和销售记录。因经销商未建立销售台账,具体销售给谁经销商没有记录,无法准确追踪到购买人,无法召回已销售的11台套不合格的“祥瑞兄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你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我局认为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考虑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并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我局拟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拟处予:1.没收上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祥瑞兄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Q-B-J-1-170/2.65/0.05)1台套(20支/套);2.没收违法所得3520元整;3.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一倍(13440元×1)1344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肆佰肆拾元整)的罚款。以上罚没款合计16960元(大写:壹万陆仟玖佰陆拾元整)。
13440.00元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