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拂晓乡闫兴凤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闫兴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125MA2NC9WQ8L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拂晓乡(农贸市场东大门北侧约5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定市监处罚〔2026〕132号
当事人于2025年9月30日从流动上门送货车处以1.80元/袋的价格采购了“辣拾光五星辣棒”(生产日期:2025/07/23,保质期:150天)、“素食蒜香蹄筋”(生产日期:2025/07/20,保质期:5个月)、“千朝素牛筋”(生产日期:2025/08/01,保质期:150天)各10袋,后以2.50元/袋的价格对外零售。由于当事人管理不善,致使上述批次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仍置于店内货架上销售。2025年1月6日,顾客张世滨在当事人处购买了一袋上述批次“辣拾光五星辣棒”,后以食品过期为由向我局发起投诉。经组织调解,因当事人积极采取赔付措施取得投诉人谅解,双方已协商达成和解。截至2026年1月9日案发,当事人共售出1袋超过保质期的“辣拾光五星辣棒”,店内还剩余超过保质期的“辣拾光五星辣棒”3袋、“素食蒜香蹄筋”1袋、“千朝素牛筋”1袋已由我局依法查扣。本案货值金额共计15元,当事人获违法所得2.50元。
1;罚款壹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贰元伍角; 3;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辣拾光五星辣棒”3袋;“素食蒜香蹄筋”1袋;“千朝素牛筋”1袋。
1000.00元
定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