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鸿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俞林东 | 注册资本:9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1MA2CX5GD3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镇南路83号4幢2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路政罚﹝2025﹞10549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9月06日14时56分,嘉善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406(洪三线)南湖方向K6+157检查时发现嘉善鸿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善鸿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嘉善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4510.00元
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1
2
嘉路政罚﹝2025﹞10550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8月02日11时36分,嘉善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406(洪三线)南湖方向K6+157检查时发现嘉善鸿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善鸿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仟柒佰捌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嘉善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仟柒佰捌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7785.00元
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1
3
嘉税一稽罚﹝2025﹞26号
违法事实: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罚款19931.42元
罚款19931.42元
19931.42元
嘉兴市税务局
2025-05-06
4
嘉路政罚﹝2025﹞04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2月21日10时02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乍浦镇乍王路K5+700米处检查时发现嘉善鸿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善鸿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肆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肆拾伍元整。
5945.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