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中网能源有限公司翠泉路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铭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2MACXCNEP0X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翠泉路985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22
(2024)新0102民初12688号
劳动争议
新疆中网能源有限公司翠泉路加油站
阿依加玛丽·吐鲁逊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1-21
(2024)新0102民初12688号
劳动争议
新疆中网能源有限公司翠泉路加油站
阿依加玛丽·吐鲁逊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应急罚(2025)执天-10号
2025年9月16日该站卸油人员开展计量、取样和卸油作业前未将防静电跨接线连接到油罐车专用接地端。
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2500元(壹万贰仟伍佰元整)罚款。
12500.00元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乌鲁木齐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5-10-31
2
(乌天)应急罚(2024)11号
1、站内 2 号加油机底部有漏油现象;2、加油站站内使用的对讲机、手电 筒均不是防爆设备;3、2024 年 2 月 7 日凌晨 3 点 30 分在卸油作业时,有 5 人未使用静电释放装 置释放自身静电,便进入卸油区域操作卸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0000.00元
天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4-02-29
3
(乌)应急罚(2024)执3-1号
1、员工吐合提·努尔麦麦提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足上岗作业; 2、经查监控显示 12 月 27 日 23 时 47 分卸油现场操作人员蔡铭煜、郭国雄、时鹏飞未按要求着防静电工装。
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 10000 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乌鲁木齐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0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