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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仗可碾米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泰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802MA5NDF0B99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武乐村新屋屯2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港北市监处罚〔2023〕87号
当事人生产经营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花生油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食品小作坊不得有下列行为:(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规定。 当事人未建立进货、销售台账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进货、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采购原辅材料和销售食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相关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1150元; 三、罚款人民币5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615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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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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