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少强 | 注册资本:27800.000000万港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77146476XD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建国中路10号8号楼8206C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20
(2022)苏0105民初19162号
劳动争议
裴**
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
2021-05-11
(2021)粤0104民初26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吴**
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3
2021-02-26
(2020)浙0104民初10199号
合同纠纷
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杭州天城路衣之家百货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4
2021-02-26
(2020)浙0104民初10199号
合同纠纷
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杭州天城路衣之家百货有限公司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5
2020-12-16
劳动争议
张*
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6
2020-10-28
劳动争议
张*
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7
2020-09-01
(2020)京03民终9776号
劳动争议
郑**
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6-11
(2019)京0105民初78478号
劳动争议
郑**
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9
2020-04-14
(2020)京0105民初2142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蓝色港湾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9
2023-04-21
(2023)浙0203财保16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特殊程序
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尤色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特殊程序:诉前保全非诉保全裁定书
199503.1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1-12-08
2021-09-03
(2021)粤0104民初26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吴**、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52.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0-29
2020-09-03
(2020)京03民终9776号
劳动争议
郑**与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10-09
2020-06-19
(2019)京0105民初78478号
劳动争议
郑**与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05-08
2019-12-06
(2019)沪0101民初22261号
陈**与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5-08
2020-04-27
(2020)沪02民终2142号
陈**与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6-05-31
2016-05-31
(2016)沪02民辖终385号
劳动合同纠纷
邹**与北京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4-12-10
2014-12-10
(2014)黄浦民二(商)初字第1093号
合同纠纷
宏点市场营销策划(上海)有限公司与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6388.80元
民事案件
9
2014-06-18
2014-06-18
(2014)宁商终字第5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乐购仕(南京)商品采购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4-03-04
2014-03-04
(2014)鼓商初字第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乐购仕(南京)商品采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256620.51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黄处﹝2024﹞012024000448号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sasatinnie沁润护手霜”(批号:1G3)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化妆品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10.288926万元,罚款88.272800万元
882728.00元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1
2
沪市监黄处﹝2024﹞01202400001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5日起在天猫购物平台内“葆丽美旗舰店”销售“瑞士suisse葆丽美水润焕采精华液130ml”(国妆网备进字(沪)2023001508)。在该产品页面发布“维稳补水保湿抗炎益生元女”的广告内容。上述广告内容中“抗炎”为医疗用语。另查,天猫购物平台内“葆丽美旗舰店”的经营主体为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当事人在2023年9月1日委托莎莎电子商务(广州)有限公司对天猫购物平台内“葆丽美旗舰店”内页面进行制作和推广,广告费用为人民币2000元。2023年12月28日,当事人已对相关涉案网页进行下架删除。
罚款0.40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4000.00元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8
3
沪市监长处﹝2023﹞052021000948号
2021年6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百盛纽可尔瑞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产品标示“内在自然清爽抗皱防晒霜”(原产国为韩国,备案文号:国妆特进字J20171410,产品批号:CJC081,经销商:上海媄天化妆品有限公司);系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9月10日公告中关于停止销售12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58号)中所指产品,该产品由当事人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供货并在百盛纽可尔瑞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的专柜以联营形式对外销售。2021年6月3日,我局受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与百盛纽可尔瑞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联营销售的芭妮兰拥抱阳光防晒精华棒、柏琳清透防晒乳等5款化妆品进行了抽检。其中柏琳清透防晒乳被判定为不合格化妆品。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5.606621万元,罚款89.705936万元
897059.36元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