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高民种子门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29MA0NDNXU77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赤峰市宁城县小城子镇宁中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宁市监处罚〔2024〕090号
2024年01月19日,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对位于宁城县小城子镇宁中村的宁城县高民种子门市进行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由该门市负责人高民委托王秋芳在场陪同检查,执法人员对该门市经销的复合肥料(稷满)进行质量监督抽检。
该批次由青岛稷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料(稷满)经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并出具编号为:No. B202403-0072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该送检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中总养分不符合GB/T 15063-2020《复合肥料》标准的要求。该批次复合肥料(稷满)为不合格产品。
2024年03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告知书(赤宁市监质检告〔2024〕005号)及附件(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出具编号为:No. B202403-0072的检验报告)并对现场情况进行核实并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复检要求。
款)。建议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作出如下处罚:
一、罚款人民币9000.00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300.00元。
9000.00元
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