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李忠平水产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忠平 | 注册资本:0.000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81MA6D0M6N6J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彩虹社区凤邻路68号彩虹综合市场水产1、2、3、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都市监处罚〔2025〕16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6元(大写:玖拾陆元整);3、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500.00元
成都市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7
2
成都市监处〔2024〕51018123000366号
都江堰市李忠平水产品店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牛蛙案
没收违法所得0.0170万元,罚款0.0500万元
500.00元
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2
3
成都市监处〔2023〕51018123000148号
都江堰市李忠平水产品店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牛蛙
没收违法所得0.0310万元,罚款0.2000万元
2000.00元
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0
4
成都市监处〔2023〕51018123000132号
当事人销售已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罚款0.0500万元
500.00元
都江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