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红炉加油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益全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8MA5YYDGE4Q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红炉街10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1-06
(2021)渝0118民初129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加油站有限公司
张*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2
2022-01-06
(2021)渝0118民初129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加油站有限公司
谭**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3
2021-04-27
(2021)渝0118民初33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加油站有限公司
赵*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4
2021-04-15
(2021)渝0118民初31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加油站有限公司
邹**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5
2021-04-15
(2021)渝0118民初31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加油站有限公司
陈**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6
2021-04-15
(2021)渝0118民初31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加油站有限公司
张*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31
2021-04-15
(2021)渝0118民初31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加油站有限公司与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31
2021-04-06
(2021)渝0118民初31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加油站有限公司与邹**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5-31
2021-04-15
(2021)渝0118民初31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加油站有限公司与陈**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永川市监处罚〔2024〕230号
经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18年6月13日并依法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在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红炉街105号经营加油站从事油品销售至今。当事人于2021年7月7日与周宪珊(身份证号码:350322197205170537)签订了加油站租赁合同,以每年70万元的租金将加油站租赁给周宪珊经营,签订租赁合同后,周宪珊随即将当事人处的加油机全部进行了更换,新购买了4台加油机共8把加油枪(制造商:沈阳航天新阳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加油站加油使用,2021年8月12日,永川区税务局对当事人新安装的4台加油机8把加油枪进行了加油机税控装置初始化,自此当事人开始使用新安装的加油机为来往车辆加油,自2021年8月12日开始一直使用至2023年10月24 日被我局查获。执法人员在2023年10月24日现场检查当场提取了当事人2021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销售记录和库存清单等账目,在调查期间,当事人提供了2021年8月至2023年10月购进油品的发票和实际到货的卸油记录。根据以上证据和从主板导出的总累计明细表,当事人的违法所得计算方式如下:1.依据2023年10月24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的当事人处用于监控油罐内油品库存的液位监控系统显示当事人处油罐内各种油品的库存如下:0#柴油:14940升;92#汽油:21854升;95#汽油:12811升。2.依据当事人提供的加油机税控装置初始化登记表显示,2021年 8月12日加油机初始化时显示数据为0#柴 油:6703.02升;92#汽油:3783.73升;95#汽油:1472.63升。3.根据加油机厂商从加油机主板芯片导出的销售数据得出:2021年8月至2023年10月24日从加油枪售出的油品数量及金额如下:0#柴 油:1064662.5升;7862351.89元;92#汽油:647333.07升;4978866.68元;95#汽油:67047.32升;553661.48。从上述数据得出:当事人销售油品的数量=主板数据-库存数据-初始化数据,则油品的销售数据如下: ;0#柴油:1064662.5升-14940升-6703.02升=1043019.48升;92#汽油:647333.07升-21854升-3783.73升=621695.34升;95#汽油:67047.32升-12811升-1472.63升=52763.69升。4.依据当事人的购进油品的发票和实际到货的卸油记录得出数据:2021年8月至2023年10月24日实际购买油品且实际到货卸油数据如下:0#柴油991521升;92#汽油592884升;95#汽油49759.8升。5.从加油机主板
1.没收8张加油机主板。2.没收违法所得626400.08元。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