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优通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健荣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682MA3M1YPW1B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龙门西路27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莱阳市监处罚〔2026〕36号
经查明,莱阳红安化工有限公司与当事人位于同一个大院内,且法定代表人均为高健荣。莱阳红安化工有限公司未经营食堂且未购进过大锅灶,现场检查发现的食堂由当事人进行经营,大锅灶也是由当事人购进用于食堂经营使用,综上,莱阳红安化工有限公司无违法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莱阳红安化工有限公司不予立案。
另查明,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从事交通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当事人自2023年1月起,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当事人的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龙门西路272号内的食堂擅自开展餐饮服务活动。本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9月22日对当事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为员工提供午餐。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员工提供午餐,但从未向员工收取费用,通过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的记账凭证,可以计算得出当事人2023年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活动的食材成本为4227元(312+330+344+350+332+280+290+278+272+472+492+475),2024年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活动的食材成本为4728元(420+330+380+368+412+470+376+350+348+430+410+434),2025年1月至8月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活动的食材成本为3408元(411+264+376+444+482+378+336+350+367),当事人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从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底的食材成本共为12363元(4227元+4728元+3408元)。自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货值金额为12363元,因向员工提供餐饮服务未收费,无违法所得。
另查明,当事人购买食材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本局于2025年9月30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莱市监执二责改字〔2025〕0930号)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莱市监执二当罚字〔2025〕0930号),责令当事人购买食材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并给予警告。经复查,当事人已停用食堂。已改正购买食材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
再查明,2025年11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24日,当事人的食堂一直处于停用状态,不再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已改正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
罚款12363元,上缴国库。
12363.00元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