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子源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伟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83MA1AUEPQ1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海伦市安全街2委9组光大公司住宅楼东数1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5〕14号
2024年12月10日,当事人从自称是“猴王牌”茶业推销员胡女士处购进了5袋“猴王牌”茉莉花茶特级(100g/袋)茶叶。2024年1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海伦市子源食杂店场核查过程中发现,子源食杂店内西侧货架上的4袋猴王牌茉莉花茶特级(100g/袋),经湖南中茶茶叶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上述猴王牌茉莉花茶特级(100g/袋)非湖南中茶茶叶有限公司生产。并向我局出具了《真假“猴王牌”茉莉花茶鉴定报告》。本案中海伦市子源食杂店购进的“猴王牌”茉莉花茶共购进了5袋,进货价格为7元,销售价格为10元。售出一袋,获利3元。按照《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的规定,我局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的“猴王牌”茉莉花茶的违法经营额为(5袋×10元)50元。
1.没收、销毁我局扣押的侵权商品(4袋湖南中茶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猴王牌”茉莉花茶特级(100g/袋))。
2.处罚款500元整。
500.00元
-
2025-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