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殡仪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建林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26763359978B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天台山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安市监处罚﹝2025﹞30号
2025年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对安远县殡仪馆价格收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阅并提取了当事人2023年1月至2025年1月的收费明细表(出库单列表)、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殡葬五项基本服务费用统计表等证据材料,发现当事人对在死亡时间三天以内进行火化的遗体收取了遗体防腐费。当天,我局决定立案调查。 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安远县殡仪馆的仓库、遗体冷藏库、遗体独立冷藏库等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未发现该殡仪馆有与遗体防腐工作相应的防腐室及器械、设备、防腐液等装置,且该殡仪馆不能提供遗体防腐操作记录、台账及防腐液等耗材进货单据、使用记录。 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安远县殡仪馆的授权委托人李维进行第1次询问调查,了解该馆提供遗体防腐服务及收费情况,收集了当事人2025年2月的销售出库单列表、2025年1月至2月的殡仪服务合同及收费票据等相关凭证,并制作了询问笔录。3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安远县殡仪馆的授权委托人李维进行第2次询问调查,核实安远县殡仪馆收取遗体防腐费的数量及金额,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本案调查过程中,未对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实,安远县殡仪馆没有与遗体防腐工作相应的防腐室及器械、设备、防腐液等装置,也不能提供遗体防腐服务和遗体防腐操作记录、台账及防腐液等耗材进货单据、使用记录,却在2024年4月至2025年2月期间向部分逝者家属收取了90元/具的遗体防腐费,上述收取了遗体防腐费的遗体合计591具,收费金额合计53190元。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作以下行政处罚:没收未退还的价款,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79785元上缴国库。
79785.00元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