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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阿超烧烤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兴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23MADF56HM6G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祯祥镇东北街梧桐家园商服门洞西1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5〕72号
2025年10月15日,青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七执法中队到青冈县祯祥镇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2025年10月15日执法人员对青冈县祯祥镇青冈县阿超烧烤店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田春、李雪莹出示执法证后,在该烧烤店的负责人田兴超全程陪同下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对该烧烤店食品加工间检查时发现食品加工间的置物架上的食品调味料超过保质期,分别是:名称:沙茶辣调味料半袋、生产日期:2023.06.03、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435g(已使用200g),名称:烧烤味王调味粉半袋、净含量:227g(已使用105g)、生产日期:2024年2月4日,保质期:18个月,共计两种。经请示领导批准对青冈县阿超烧烤店使用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依法查封扣押,对青冈县阿超烧烤店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书编号:青市监强制〔2025〕101501号),(扣押食品详见财务清单,文书编号:2025101501)。 经核查,办案人员认定青冈县阿超烧烤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行为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其性质属于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行为。
1.没收过期食品原料;(当场财务扣押清单:2025101501) 2.罚款3000元整。
3000.00元
-
2025-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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