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区龙湖吴门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光瑞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7MADMANK3XX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相城大道1399号(相城天街商业中心A-4F-28)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相市监处罚〔2025〕241号
经查:2024年10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至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区货架上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新会陈皮1坛,净含量:400克,包装日期:2021年1月15日,保质期:3年(新会陈皮储存条件得当,可长期陈化,且越陈越香),标价:21648元/坛。
当事人承认于2024年10月4日分别向举报人销售了1坛新会陈皮,净含量:250克,包装日期:2021年3月15日,保质期3年(新会陈皮储存条件得当,可长期陈化,且越陈越香),售价:10625元/坛;1盒冬虫夏草,分装日期:2024年2月26日,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30克,售价:9928元/盒,承认其营业员向举报人介绍冬虫夏草时,宣称为野生的。
经本局调查,虽然新会陈皮因其特性可以长期保存,但陈皮的仓储、陈化条件要求较高,当事人不能保证上述保存条件的情况下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新会陈皮,本局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至案发,当事人销售了1坛超过保质期的新会陈皮,按售价10625元/坛计算,货值金额10625元,违法所得10625元;当事人销售区货架上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新会陈皮1坛,按标价21648元/坛计算,货值金额21648元。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共计货值金额32273元,共计违法所得10625元。
当事人无法提供其销售的冬虫夏草系野生的相关证明,当事人承认其销售的冬虫夏草系人工培育的,而举报人购买冬虫夏草时,其宣称为野生的,本局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未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的行为。至案发,由于当事人店内无野生冬虫夏草销售,销售价格无法对比,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金额1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625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1000.00元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