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江盛霖 | 注册资本:106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400MA3320AF2C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崇桂新村92幢三层2-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1
(2025)闽0430民初83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
福建闽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宁县人民法院
2
2023-06-13
(2023)闽0424民初10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福建闽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邹**
宁化县人民法院
3
2022-05-30
(2022)闽0424民初11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福建闽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
宁化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明环罚〔2025〕19号
2025年3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福建三明合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福建三明合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2月18日6点40分至2025年2月26日11点27分COD自动监测设备无历史数据,执法人员调阅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期间COD在线数据为定值,数值为1.9MG/L,与实际情况不符,且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报备。经调查,福建三明合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福建闽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运维在线监测设备,并标记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等情况。福建闽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运维单位,未对COD自动监测设备数据异常情况向环保部门做出报备也未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上对异常数据进行如实标记。
1.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通报批评。
20000.00元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5-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