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州南裕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洪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85MA28R7EB3R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锦溪北路538号6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市监处罚﹝2024﹞130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注册成立于2017年4月25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坚果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当事人与浙江某某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品牌运营管理”)签订<spanclass="cbz">《采购年度合同》</span>,双方约定由当事人向某某品牌运营管理提供山核桃干货类产品。2024年1月6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某品牌运营管理经营的由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2日生产的山核桃仁(甜香味)与山核桃仁(咸香味)两款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经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山核桃仁(甜香味)中二氧化硫残留量0.0999g/kg,山核桃仁(咸香味)中二氧化硫残留量0.0739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两款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均不符合GB2760-2014<spanclass="cbz">《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span>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2月从杭州临安某某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某某食品厂均采购过山核桃仁原料,采购价格为78元每斤。2023年12月22日,当事人生产山核桃仁(甜香味)与山核桃仁(咸香味)各50罐,净含量均为168g每罐,其中各10罐用于出厂检验,其余各40罐均供货给某某品牌运营管理。当事人生产两款山核桃仁的原料成本26.208元每罐,销售价格为35元每罐。故涉案两款山核桃仁的货值金额为2800元,违法所得703.36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703.36元;二、罚款55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703.36元;二、罚款55000元。
55000.00元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