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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川平茶叶专业合作社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盛平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3500228671001100H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梁平县梁山镇八角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5〕196号
当事人于2007年11月12日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于2023年7月31日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八角村从事茶叶种植、茶叶加工等生产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5年6月18日生产了平川毛峰5kg,共20袋,销售价75元/袋(250g)。2025年7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上述平川毛峰抽取样品1.5kg(含备样0.75kg),共6袋(按销价支付样品费450元),2025年8月5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NO:A25SZ03451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草甘膦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2025年8月10日收到检验报告,并于2025年8月11日送达当事人,同时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上述同批次平川毛峰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已张贴召回不合格产品通知,但未收到召回产品。我局认定当事人生产不合格平川毛峰10kg,共20袋,货值金额1500元,违法所得1500元。另查明,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的平川毛峰未产生社会影响。
1、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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