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白国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13MAALQ66X07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龚家寨街道氧化铝片区新园路东侧青龙大道西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1
(2026)黔0113民初12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天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
2026-05-07
(2026)黔0113民初1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戴思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3
2026-03-30
(2025)黔0113民初1101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杨*,杜**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4
2026-03-0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张**,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5
2025-12-1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胡**,吴*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6
2025-09-2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
彭**,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7
2025-07-10
(2025)黔0113民初7101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余*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8
2024-11-21
(2024)黔0113民初746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陈**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9
2024-06-04
(2024)黔0113民初230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贵州零诚广告有限公司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10
2024-04-25
(2024)沪0151民初311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埃摩森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7
(2026)黔0113民初12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天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
2026-03-20
(2026)黔0113民初1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戴思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3
2026-02-04
(2025)黔0113民初1101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杨*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4
2026-01-1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孝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5
2025-11-28
(2025)黔0113民初632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
彭**
裁判文书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6
2025-10-24
(2025)黔0113民初8291,830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吴雄;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7
2025-08-1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
彭**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8
2024-11-29
(2024)黔01民终11239号
劳动争议
贵州展大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国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3-11-02
(2023)川0191民初1653号
服务合同纠纷
成都伍拾互动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上海国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遵义国渝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10
2023-04-25
(2023)川0191民初1653号
服务合同纠纷
成都伍拾互动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上海国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遵义国渝恒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观人社监罚字﹝2024﹞第6号
该公司2024年2月6日辞退职工李红,向职工李红出具《辞退通知书》并在该通知书上明确欠薪金额为人民币伍万捌仟捌佰玖拾元零玖分(¥:58890.09)。我局于2024年3月4日对你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观人社监令字〔2024〕20号文书,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观人社监令字〔2024〕20号文书的改正指令。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并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观人社监令字〔2024〕20号)。 根据《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处以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罚款:
30000.00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