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华域旅客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魏国强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MA78F6RU28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石油新村街道阿勒泰路1171号3号综合楼办公506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乌高交执运政〔2026〕0223号
未做到实时掌握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和车辆运行状况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06
2
新乌高交执运政(2026)0205号
道路运输企业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8
3
新塔沙交执运政〔2026〕0015号
2026-04-08 21:12,我局执法人员在沙湾市巡查时,行驶到沙湾市火车站,检查发现:新疆华域旅客运输有限公司惠德清驾驶新 AE7700号中型普通客车承运 6名乘客,从事市际包车客运经营。经查验包车管理(app)当事人新疆华域旅客运输有限公司新 AE7700中型普通客车,由乌鲁木齐市途径、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石河子市、沙湾市、奎屯市后返回乌鲁木齐市。经查,2026年 4月 8日按照约定应在乌鲁木齐市,实际行驶到沙湾市。存在,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行程单等相关证据证实。2026年 4月 10日当事人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主动放弃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给予罚款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10
4
新乌高交执运政〔2026〕0109号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3
5
新乌高交执运政〔2025〕0629号
道路运输企业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1
6
新乌高交执运政〔2025〕0478号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