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东安县同福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汪海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22MACX0TD003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同心路与女英中路京油加油站后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案处字〔2024〕223号
2024年5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厨房的冰柜中有黄鼠狼冻品(0.8㎏),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发现的黄鼠狼冻品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东市监强措字〔2024〕城东A11号,附财务清单〔2024〕城东A11号)。 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的黄鼠狼冻品(0.8㎏),是当事人的经营者于2024年5月20日在东安县同心路发现有人在售卖黄鼠狼,觉得便宜,在未查明是否属于野生动物,也未问清卖方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的情况下,购买了1只野生黄鼠狼待食用。黄鼠狼(学名:黄鼬,俗名黄鼠狼,哺乳纲,食肉目,鼬科)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根据《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进行物种价值评估,评估价值为8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属于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1. 没收扣押的黄鼠狼冻品1只;2. 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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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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