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随州市好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刚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321576952442R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随县洪山镇双河街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随县市监处罚﹝2026﹞36号
2026年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在成品仓库发现以下4种成品大米:1、金运桃香米64袋,其食品标签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2132100310,净含量:25kg,随州市好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洪山镇双河街道,营养成分表:能量1433千焦(KJ)、蛋白质6.9克(g)、脂肪0克(g)、碳水化合物77.4克(g)、钠0毫克(mg)”等内容;2、好运香米65袋,其食品标签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2132100310,净含量:15kg,随州市好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北省随县洪山镇双河街,营养成分表:能量1484千焦(KJ)、蛋白质6.9克(g)、脂肪0克(g)、碳水化合物77.4克(g)、钠0毫克(mg)”等内容;3、黄花粘香米(10kg/袋)40袋,其食品标签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2132100310,净含量:10kg,随州市好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北省随县洪山镇双河街,营养成分表:能量1492千焦(KJ)、蛋白质7.1克(g)、脂肪0.8克(g)、碳水化合物78.9克(g)、钠0毫克(mg)”等内容;4、黄花粘香米(25kg/袋)30袋,其食品标签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2132100310,净含量:25kg,随州市好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北省随县洪山镇双河街,营养成分表:能量1434千焦(KJ)、蛋白质6.9克(g)、脂肪0克(g)、碳水化合物77.4克(g)、钠0毫克(mg)”等内容。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上述4种成品大米所标注的营养成分表数值的及合法依据。经查,当事人口述称上述4种大米的包装袋都是在温州博钥包装有限公司处制作,于2025年6月份制作了金运桃香米(净含量25kg)包装袋8000条、好运香米(净含量15kg)包装袋5000条,于2025年8月份制作了黄花粘香米包装袋10000条(净含量10kg和25kg各5000条)。温州博钥包装有限公司制作上述包装袋时所印刷的大米营养成分表数值,均是根据当事人向其提供的2019年之前通过检测所得数值。当事人将上述包装袋用于所生产大米的包装,并将成品大米对外销售,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4种同批次成品大米食品标签标注的营养成分数值的《检测报告》及合法依据。现查明,当事人口述称上述4种大米都是2026年1月5日生产的,其中金运桃香米(净含量25kg)生产了70袋,以100元/袋的价格售出6袋,获利15元;好运香米(净含量15kg)生产了70袋,以60元/袋的价格售出5袋,获利7.5元;黄花粘香米(净含量10kg)生产了50袋,以42元/袋的价格售出10袋,获利10元;黄花粘香米(净含量25kg)生产了40袋,以105元/袋的价格售出10袋,获利25元。你单位生产经营上述4种成品大米的货值金额共计17500元,获利共计57.5元。因当事人不能提供生产销售相关记录台账,故以当事人口述为准。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7.5元;2、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057.5元。
10000.00元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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