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余银河医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雷新玲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0MA7KT1ED4K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东大道4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8
(2026)赣0502民初3293号
合同纠纷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
2026-01-30
(2025)赣0502民初7823号
劳动争议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3
2025-10-15
(2025)赣0502民初7823号
劳动争议
新余银河医院有限公司
聂**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4
2025-10-09
(2025)赣0502民初7511号
劳动争议
李**
樟树市美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余银河医院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医保处字﹝2024﹞第6号
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存在以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一)超标准收费 涉及医保基金124467.64元;(二)串换收费 涉及医保基金10435元;(三)过度检查 涉及医保基金4274.98元;(四)过度治疗 涉及医保基金91669.39元;(五)重复收费 涉及医保基金53532.68元;(六)超政策限制支付 涉及医保基金379.85元;(七)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 涉及医保基金14746.46元;(八)过度诊疗 涉及医保基金5400.8元;共涉及医保基金304906.8元。
1.退回全部违规医保基金叁拾万肆仟玖佰零陆元捌角(304906.8元); 2.对静脉输液违规的医保基金108737.4元,按追回处理,不予行政处罚 ; 3.处超标准收费(心电监测1037.38元)违规医保基金2倍行政罚款壹仟零叁拾柒元叁角捌分(2074.76); 4.处其他违规医保基金(195132.02)1.3倍行政罚款贰拾伍万叁仟陆佰柒拾壹元陆角叁分(253671.63)。
254709.01元
新余市医疗保障局
2024-08-12
2
渝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7号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新余银河医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新余银河医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新余银河医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新余市渝水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