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敖包林场裕隆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秀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25MA0NRQJ31Y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彦敖包林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市监处罚〔2026〕69号
经查,2026年4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以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双汇蒜香烤肠(生产日期:2025/9/15,保质期:90天,净含量:85g/袋,生产商:沈阳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渠道: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百味佳批发部,购进数量1件40根,进货价112元/件,零售价4元/袋,至检查时止,剩余3袋,货值金额12元。
2.双汇香辣风味香脆肠(生产日期:2025/10/5,保质期:90天,净含量:130g/袋,生产商: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购进渠道: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百味佳批发部,购进数量1件20根,进货价70元/件,零售价4元/袋,至检查时止,剩余4袋,货值金额16元。
3.双汇原味香脆肠(生产日期:2025/10/13,保质期:90天,净含量:130g/袋,生产商: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购进渠道: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百味佳批发部,购进数量1件20根,进货价70元/件,零售价4元/袋,至检查时止,剩余1袋,货值金额4元。
4.金锣王中王优级火腿肠(生产日期:2025/9/14,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55g/根,生产商:通辽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渠道: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百味佳批发部,购进数量1件60根,进货价90元/件,零售价2.5元/根,至检查时止,剩余3根,货值金额7.5元。
5.金锣王中王优级火腿肠(生产日期:2025/8/2,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60g/根,生产商:临沂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渠道: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百味佳批发部,购进数量1件50根,进货价85元/件,零售价3元/根,至检查时止,剩余3根,货值金额9元。
6.双汇台式烤香肠(生产日期:2025/8/12,保质期:90天,净含量:38g/袋,生产商: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渠道: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百味佳批发部,购进数量1件60根,进货价120元/件,零售价3元/袋,至检查时止,剩余8袋,货值金额24元。
7.双汇台式烤香肠(生产日期:2025/11/1,保质期:90天,净含量:38g/袋,宜昌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渠道: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百味佳批发部,购进数量1件60根,进货价120元/件,零售价3元/袋,至检查时止,剩余11袋,货值金额33元。
8.尚清斋清真牛肉风味香肠(生产日期:2025/9/27,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100g/根,生产商:通辽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渠道: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百味佳批发部,购进数量1件18根,进货价32元/件,零售价2.5元/根,至检查时止,剩余13根,货值金额32.5元。
9.清伊坊清真鸡肉香肠(生产日期:2025/10/4,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52g/根,生产商:漯河万中禽业加工有限公司)购进渠道: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百味佳批发部,购进数量1件40根,进货价28元/件,零售价1元/根,至检查时止,剩余13根,货值金额13元。
10.紫菜(生产日期:2024/9/20,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30g/包,生产商:苍南县荣华水产品有限公司)购进渠道: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百味佳批发部,购进数量20包,进货价2.8元/包,零售价3.5元/包,至检查时止,剩余5包,货值金额17.5元。
上述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货值金额以当事人的供述和现场检查时发现涉案物品的数量价格计算,合计为168.5元。
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对上述过期食品过期后的销售情况记不清了,无法提供有效销售记录、交易凭证等材料;无法认定食品过期后的销售情况,经充分调查后,无法查实具体销售数量及违法所得,故不再单独计算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5000.00元
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