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可趣可奇服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敏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2002MA69L6PH55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后西街23、2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资雁)市监处罚﹝2023﹞493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574.6元;2、处罚款2919.4元,合计罚没款3484元。
2919.40元
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1
2
资雁市监处〔2023〕51200223000597号
当事人资阳市雁江区可趣可奇服装店系于2020年12月28日经登记机关登记注册,核准成立在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后西街21、23、25号从事服装服饰等销售的个体工商户。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于2023年3月17日在佛山市嘉华服饰有限公司以89.7元/条的价格购进儿童梭织连衣裙14条,以132元/条的价格购进儿童连衣裙8条,分别以206元/条、303元/条的价格在其店内销售。2023年04月06日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对当事人销售的儿童连衣裙(儿童梭织连衣裙、儿童连衣裙)进行抽检,该机构于2023年04月21日出具儿童梭织连衣裙《检验报告》,编号为:JD20230316号,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绳带要求项目不符合GB 31701-2015标准,依据《四川省儿童及婴儿服装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断为为不合格。2023年04月27,出具儿童连衣裙《检验报告》,编号为:JD20230317号,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纤维含量、PH值(白色里料)项目不符合FZ/T 73026-2014、GB 31701-2015 B类标准,依据《四川省儿童及婴儿服装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断为为不合格。 2023年05月04日和05月5日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将两份《检验报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论告知书》(编号:川市监省抽2023004951、川市监省抽2023004961)邮寄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于2023年5月5日、5月6日,分别收到上述文件并认可检验结果,不申请复检。自被抽检后到《检验报告》送达时,涉案的商品除抽检机构购买4条外,其余全部于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退回厂家处理,儿童梭织连衣裙货值金额2884元,儿童连衣裙货值金额2424元,总货值金额5308元。销售金额1018元,获利574.6元。
没收违法所得0.05746万元,罚款0.29194万元
2919.40元
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