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扬帆船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莫定秀 | 注册资本:14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283154683539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平潭县竹屿湖中路1-2号奥园·翡翠岚都B区地块S2号楼101商业2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5
(2026)闽72民初181号
王**
福建扬帆船务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事人民法院
2
2025-06-04
(2025)闽0128民初2738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福建扬帆船务有限公司
王**
平潭县人民法院
3
2023-08-17
(2023)闽0128行初46号
失业保险资格或待遇认定
福建扬帆船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平潭县人民法院
4
2021-03-03
(2021)浙72民初36号
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
福建扬帆船务有限公司
卢**
宁波海事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02
2021-06-02
(2021)浙72民特156号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1-01
2021-08-05
(2021)津72民初800号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揭阳市众运行物流有限公司、福建扬帆船务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30
2020-10-21
(2020)闽72民初584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与厦门盛锋船务有限公司、福建扬帆船务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事罚字﹝2025﹞06022020599-1-1
2025年10月13日13时30分,张家港海事局执法人员在现场巡查中发现,福建扬帆船务有限公司所有的“华夏96”轮在沪通桥#3红浮附近水域顺流抵达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桥区水域上界前航速12.2节,在限制航速的区域和汛期高水位期间未按照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航速航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2003修订本)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第十七条之规定,福建扬帆船务有限公司作为船舶所有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港海事局
2025-11-10
2
海事罚字﹝2025﹞06092010332-1-1
泰州海事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4日1000时许在行政检查中发现,“华夏89”轮于2025年05月12日从上海至泰州永安航次,当天0200时至1009时从长江21号浮至泰州永安,航行时长超过6小时,船上仅船长林福义有江证,且未申请引航,存在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福建扬帆船务有限公司作为船舶所有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该轮被查后,积极配合处理,具有法定从轻情节。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海事局
2025-08-01
3
海事罚字﹝2025﹞06022020139-1-1
福建扬帆船务有限公司所有的“华夏79”轮2025年03月19日1643时在沪通桥#1黑浮上行时被张家港海事局执法人员电子巡航时发现该轮本航次由上海驶往泰州,船长吴勤,身份证号为3*****************9,于2025年03月14日任职“华夏79”轮船长,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23日在“尊海7”轮任职见习船长,距上次吴勤任职船长驾驶船舶进入长江航行已超两个月,且本航次未申请引航,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福建扬帆船务有限公司作为船舶所有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危害后果,具有从轻情节。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家港海事局
2025-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