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州市晋安区红新百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邦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11MA2YB21N1C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红寮村3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市监寿处罚〔2025〕4号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2025年1月16日,我局收到匿名投诉举报,举报福州市晋安区红新百货店销售过期食品。2025年1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红寮村32号的福州市晋安区红新百货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货架上一瓶香辣米酱豆腐乳(品牌:姚家将)已经过期,生产日期为20220422,保质期24个月。现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一份(共2页),拍摄现场照片四张。 2025年1月16日,本局进行案件来源登记;2025年1月21日,该案经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本局指定承办人员游松、谢家洺负责调查此案。 2025年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一份(共2页);当事人提供了经营者身份证明复印件等证据材料。 本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025年1月2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的一瓶香辣米酱豆腐乳实施扣押,制作《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一份,《财物清单》一份。 调查认定的事实: 2025年1月16日,我局收到匿名投诉举报,举报福州市晋安区红新百货店销售过期食品。2025年1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红寮村32号的福州市晋安区红新百货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货架上一瓶香辣米酱豆腐乳(品牌:姚家将)已经过期,生产日期为20220422,保质期24个月。现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查,因当事人员工疏忽,未及时清理货架上的过期食品,导致涉案食品过期。因时间久远,当事人陈诉涉案食品的进货单据已丢失,无法提供索证索票,涉案过期食品未售出。本案货值金额7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现场笔录一份,现场照片四张,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认可。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