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双双电动车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2MA5XN5R23C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108号附10号,附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武隆市监处罚〔2024〕174号
当事人于2010年04月29日首次办取营业执照,从事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零售业务,并于2022年8月份搬迁至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108号附10号附11号的场所继续经营至今。2022年10月25日,当事人从位于江苏省无锡市的无锡小刀销售有限公司购进TDT21601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3辆(规格型号:TDT21601Z,生产者:四川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制造日期为2022-10-19的2辆,整车编码分别为:320422280110202、320422280110211;制造日期为2022-09-30的1辆,整车编码为320422280210318),购进价2080元/辆,计购进金额6240元,销售价3200元/辆。2023年08月31日,当事人从位于江苏省无锡市的无锡小刀销售有限公司购进TDT22602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3辆(规格型号:TDT22602Z,生产者:四川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制造日期为2023-08-21的2辆,整车编码分别为:320422380132163、320422380132234;制造日期为2023-08-05的1辆,整车编码为320422380131693),购进价2400元/辆,计购进金额7200元,销售价3500元/辆。2023年08月31日,当事人从位于江苏省无锡市的无锡小刀销售有限公司购进TDT23607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4辆(规格型号:TDT23607Z,生产者:四川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制造日期为2023-08-24的3辆,整车编码分别为:320422380132737、320422380132765、320422380132771;制造日期为2023-08-09的1辆,整车编码为320422380183390),购进价2270元/辆,计购进金额9080元,销售价3500元/辆。2024年07月02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随同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现场正在销售的上述3款小刀牌电动自行车进行了现场抽样检验。经现场初步检样发现:TDT21601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随车合格证标注整车质量为54.6KG,现场实测整车质量为61KG;TDT22602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随车合格证标注整车质量为54.6KG,现场实测整车质量为75.1KG;TDT23607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随车合格证标注整车质量为54.6KG,现场实测整车质量为78.8KG。该检验未购买检样样品。同日,经局领导批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上述初步测试结果对当事人经营现场的TDT21601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3辆,TDT22602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3辆,TDT23607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4辆,共计3款10辆小刀牌电动自行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的TDT21601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3辆、TDT22602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3辆、TDT23607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4辆;2、罚款17050元。
17050.00元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