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缪小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03MA284XD7X6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新西成菜市场水产摊位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海市监处罚〔2023〕723号
经查明:当事人缪某某,经营范围为水产零售,是新西成菜市场水产摊位。2023年8月23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销的泥鳅、汪刺鱼进行监督抽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2310943120的一份检验报告显示,抽检的汪刺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具体为:恩诺沙星标准指标:≦100μg/kg,实测值:336μg/kg;另一份编号为2310943123的检验报告显示,抽检的泥鳅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具体为:恩诺沙星标准指标:≦100μg/kg,实测值:192μg/kg。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收到报告后可在7个工作日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当场表示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不申请复检。????另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8月21日从位于江北路林水产批发市场47、48号摊位的**购进汪刺鱼2.6kg,进货价格为**元/kg。该批次汪刺鱼抽样机构共抽取2kg,共支付**元。剩余0.6kg汪刺鱼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售价为**元/kg,销售金额为**元。当事人于2023年8月23日从江北路林水产批发市场44号摊位**购进泥鳅5kg,进货价格为**元/kg。该批次泥鳅抽样机构共抽取2kg,共支付**元。剩余3kg泥鳅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售价为**元/kg,销售金额为**元。以上货值金额:**元,违法所得:**元。当事人摊位经营面积为5平方米。经查询浙江省市场监管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当事人两年内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泥鳅和汪刺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关于当事人经营不合格泥鳅和汪刺鱼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88.6元;二、罚款人民币:15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588.6元。???????????????????????????????
1500.00元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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