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绿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燕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02MA13P3Q01Y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昌现代城B座1单元150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东市监处罚﹝2026﹞10号
通过对内蒙古绿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现场核查、相关工作人员的询问调查、当事人出具的编号LCHJ-20251340的《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报告编号:LCHJ-20251219--LCHJ-20251243、LCHJ-20251272--LCHJ-20251284、LCHJ-20251394--LCHJ-20251401、LCHJ-20251383--LCHJ-20251392、LCHJ-20251335--LCHJ-20251368的90份《检测报告》复印件、技术服务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分局关于移送内蒙古绿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数据不实的函知:1、当事人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从事经营活动;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包括空气环境和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检测;3、当事人提供的与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对该单位干燥一线、二线排口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手工检测;4、当事人出具报告编号:LCHJ-20251219--LCHJ-20251243、LCHJ-20251272--LCHJ-20251284、LCHJ-20251394--LCHJ-20251401、LCHJ-20251383--LCHJ-20251392、LCHJ-20251335--LCHJ-20251368的《检测报告》90份,分别对干燥一线、二线排口进行了手工检测,其中编号LCHJ-20251340的《检测报告》中显示:非甲烷总经浓度:达标;采样时间:00:00、06:00、12:29、18:01(其余89份《检测报告》采样时间详见记录附件)5、当事人提供的编号LCHJ-20251340《检测报告》对应的原始记录烟尘(气)测试记录表中显示:检测时间:2025年9月27日,采样时段:00:00-00:10、06:00-06:10、12:29-12:39、18:01-18:11;6、根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10.2.2的规定[10.2.2除相关标准另有规定,排气筒中废气的采样以连续1小时的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并计算平均值。]当事人未按照规范对样品进行采集,样品采集时间为10分钟。
1.通报批评;2.罚款:壹万元(10000元)
10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