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好孩子专卖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伟 | 注册资本:5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429MA35P6333G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九江市湖口县双钟镇钟山商贸城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市监处罚〔2026〕33号
经调查,当事人线下门店于2007年6月起开始经营,门头为“好孩子母婴店”,拼多多平台的线上店铺于2024年1月起开始经营,字号名称为“小尾巴母婴奶粉店”。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奶粉。2025年12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进口奶粉在售。现查明,当事人店内的进口奶粉仅在线上销售,销售链接于2025年11月初上线,涉案“Aptamil”品牌的进口奶粉通过“全球甄选”微信小程序购进,以175.07元/罐、219.98元/罐的单价购进“Aptamil”(中文名:爱他美白金版婴儿配方奶粉)1罐及12罐,以208元/罐、215元/罐的价格进行销售,共销售13罐。截至目前,所有已销售订单均已退款,故本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