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马临易宗仙豆腐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易宗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30MA6HPHD682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习水县马临街道和平社区农贸市场3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习市监处罚〔2026〕106号
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3月16日委托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对习水县马临易宗仙豆腐摊经营销售的由四川省蜀福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2.5千克/袋、生产日期为:2026-02-07的“山椒凤爪(辐照食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为1、过氧化氢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27日将上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为(No:SR2603315)、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上述行为涉嫌经营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销售现场开展核查,当事人于2026年2月20日在高新区赖三冻品经营部购进由四川省蜀福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26年2月7日的“山椒凤爪(辐照食品)”2件(1件为4袋),购进价格为280元/件,2件共计560元。当事人现场确认上述同批次的“山椒凤爪(辐照食品)”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带走2.5千克/袋的山椒凤爪1袋用于检测样品,购样费70元已通过微信转账当事人;其余7袋当事人以100元/袋的价格销售,8袋共计销售770元。上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770元。至案发之日获得违法所得210元。
1.罚款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10元。
2000.00元
遵义市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