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情缘大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81MA19LGE39C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南环路东段路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河市监处罚[2023]147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调查得知该店服务员陈玉梅因感冒请假后刚刚上岗,近期店内较忙未及时办理健康证明。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经营资格;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资格;
3.经营者张德军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自然人身份;
4.现场检查笔录2份,证明执法人员两次现场检查,第一次笔录证明讷河市情缘大酒店服务员陈玉梅未取得健康证明,第二次笔录证明检查中发现该店仍未改正其违法行为;
5.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讷河市情缘大酒店经营者张德军委托店长张荣生全权代理负责关于讷河市情缘大酒店涉嫌违法违规的案件相关事宜;
6.店长张荣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张荣生自然人身份;
7.询问调查笔录3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8.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的纠正;
9.当场处罚决定书1份,证明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10.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照片2份,证明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
11.从业人员陈玉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陈玉梅自然人身份。
罚款0.55万元#
5500.00元
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