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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磊诚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浩东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MA3ACU1992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张家山工业园区10路33号(自主承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10
(2023)赣09民终22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梁**
樟树市磊诚物流有限公司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8-22
(2023)赣0982民初26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聂**
樟树市磊诚物流有限公司
宜春市樟树市人民法院
3
2023-06-16
(2023)赣0982民初18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樟树市磊诚物流有限公司
梁**
宜春市樟树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漳华交执﹝2025﹞罚字第185号
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
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
3300.00元
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11
2
樟树交罚﹝2025﹞339号
2025年8月11日14时4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办理赣C8M902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为2021年11月,《道路运输证》因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被注销删除。经查实,该车的经营业户樟树市磊诚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该车《道路运输证》被注销删除后,仍在从事货物运输。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1
3
樟树交罚﹝2025﹞338号
2025年8月11日14时5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办理赣C5776Z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为2024年12月,《道路运输证》因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被注销删除。经查实,该车的经营业户樟树市磊诚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该车《道路运输证》被注销删除后,仍在从事货物运输。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1
4
樟树交罚﹝2025﹞330号
2025年7月31日09时2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办理赣CBU063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为2023年11月,《道路运输证》因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被注销删除。经查实,该车的经营业户樟树市磊诚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该车《道路运输证》被注销删除后,仍在从事货物运输。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31
5
樟树交罚﹝2025﹞248号
2025年6月10日16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办理赣CNM66挂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为2024年5月,《道路运输证》因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被注销删除。经查实,该车的经营业户樟树市磊诚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该车《道路运输证》被注销删除后,仍在从事货物运输。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0
6
樟树交罚﹝2025﹞225号
2025年5月26日16时0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办理赣CQQ43挂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为2024年6月,《道路运输证》因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被注销删除。经查实,该车的经营业户樟树市磊诚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该车《道路运输证》被注销删除后,仍在从事货物运输。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3
7
樟树交罚﹝2025﹞086号
2025年3月6日09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办理赣CBL65挂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为2023年09月,《道路运输证》因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被注销删除。经查实,该车的经营业户樟树市磊诚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该车《道路运输证》被注销删除后,仍在从事货物运输。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06
8
樟树交罚﹝2024﹞656号
2024年12月27日14时4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办理赣CCP648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为2023年11月,《道路运输证》因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被注销删除。经查实,该车的经营业户樟树市磊诚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该车《道路运输证》被注销删除后,仍在从事货物运输。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27
9
湖路政罚〔2024〕01J37
2024年3月28日9时33分,甘林驾驶赣CBB033/赣CHC86挂半挂货车(六轴)从金华婺城区载运桥梁到湖州丰盛湾水产种业有限公司,行经湖浔大道与湖盐公路交叉口时,经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306省道吴兴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宽度为4.50米,载运的货物不可解体,此趟运输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宽度超限1.95米。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8
10
吉水交罚(2023)0867号
赣C8968X
1000
1000.00元
吉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