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平源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82259799878X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晋江市永和镇马坪村千祥园西128-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泉南交执﹝2025﹞罚字第1199号
2025年12月23日15时19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G355南安市蓬华镇高来格路段处检查,发现周荣质驾驶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所属的闽C8NR09轻型厢式货车,从南安市官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到南安市蓬华镇婉莹液化气供应站送完液化气准备返程,车上运载有液化石油气空瓶。经查,闽C8NR09轻型厢式货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证号为:闽交运管泉字350582******号。驾驶员周荣质从业资格证证号为350582196812******。押运员现场提供的从业资格证照片为柯志坚,证号为350583198305******,相片与押运员本人不符。由于押运员身份不详又与其提供的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照片不符,2025年12月26日10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到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进一步调查。经调查,2025年12月23日,周荣质驾驶闽C8NR09轻型厢式货车从南安市官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运输50瓶液化气到南安市蓬华镇婉莹液化气供应站。押运人员柯志坚当天正好生病了,无法参与该趟运输,并告知驾驶员周荣质。周荣质之后打电话叫其朋友蔡培元代替押运。周荣质与蔡培元送完液化气之后,运载100瓶液化石油气空瓶返程,途经G355南安市蓬华镇高来格路段被我单位执法人员查获。蔡培元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因怕被处罚,提供了柯志坚的从业资格证照片。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元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6
2
闽泉南交执﹝2025﹞罚字第1057号
2025年11月10日11时10分时,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南安G324线水头小盈岭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吕辉尖驾驶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闽C8NM77轻型厢式货车运载1.2吨液化石油气,从石井镇后店村途经G324线水头小盈岭路段欲到南安市福联液化石油气公司,经询问驾驶员及现场查验检查液化石油气属于第二类危险货物,闽C8NM77轻型厢式货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证号是闽交运管泉字350582******号。驾驶员吕辉尖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证号为350583197305******,押运人员吕婉瑜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证号为350582197911******。福建省晋江市锦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无法提供该趟运输的危险货物运单。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1
3
闽泉晋交执﹝2025﹞罚字第239号
2025年06月25日,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闽C-49238中型厢式货车相关业务时,发现该车综合性能检测检验已超期。2025年06月25日,我单位执法人员柯晓阳、张雅璇对闽C-49238中型厢式货车综合性能检测材料进行核实,发现该车综合性能检测检验到期日为2025年05月23日,实际检测日期为2025年06月10日进行综合检测,﹝详见《泉州市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备案记录表》﹞综合性能检测检验已超期10天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