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中安注册资本:17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790751174B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波罗镇前梁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25
(2021)陕01知民初1993号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杭州安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宁互歌中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姚**,滨海金地矿业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菲特环保科技(济宁)有限公司,新加艺实业(杭州)有限公司,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5-06
(2021)陕01知民初1993号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杭州安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宁互歌中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姚**,新加艺实业(杭州)有限公司,滨海金地矿业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菲特环保科技(济宁)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1-17
(2021)陕01知民初1993号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杭州安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宁互歌中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滨海金地矿业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姚**,新加艺实业(杭州)有限公司,菲特环保科技(济宁)有限公司,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10-31
(2022)陕0803民初38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考佩特煤机设备有限公司
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5
2022-07-28
(2022)陕0803民初2708号
侵权责任纠纷
思**,思**
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6
2020-07-16
(2020)陕0803民初1819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7
2019-12-20
(2019)陕0802行初92号
刘**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12-25
(2016)鲁民初126号
企业借贷纠纷
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16-12-25
(2016)鲁民初125号
企业借贷纠纷
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5-22
2026-04-10
(2024)最高法知民终555号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杭州安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姚**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96325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5-04-22
2024-08-07
(2024)陕08民终2214号
侵权责任纠纷
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8295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5-04-12
2025-01-26
(2024)陕民申6828号
侵权责任纠纷
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思**、思**侵权责任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9-25
2022-12-26
(2022)陕0803民初38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某某某某设备有限公司、陕西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965.51元
民事案件
5
2022-09-06
2022-05-31
(2022)陕民申87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榆林市新宇建筑工程公司、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21
2018-09-21
(2018)陕0803执63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陕西北林生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11-30
2020-11-12
(2020)陕民申2331号
劳动争议
刘**与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8-25
2020-06-28
(2020)陕08民终99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上诉人榆林市新宇建筑工程公司与被上诉人陕西中太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7-23
2020-05-25
(2020)陕08行终53号
上诉人刘**与被上诉人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审第三人陕西中太能源有限公司因工伤行政确认以及被上诉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榆林)煤监管罚〔2026〕128002号
1.煤矿使用溜灰管向井下输送混凝土,未制定溜灰管输送的安全技术措施;2.2301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喷雾水管弯头密封不完好,电缆遭受淋水。1312工作面切眼与进风巷交叉点处电缆淋水,防护措施不到位;3.1309-1二号切眼现场上次测风日期为8月2日,未每旬进行测风;中央辅运大巷900m处联巷设置了调节风窗,未设置管理牌板和按规定测风;4.1309-1工作面制氮机配套的压风机未安装温度传感器;5.煤矿主斜井布置胶带机,沿线消防水管均用铁丝绑扎在皮带H架横梁上,紧急情况下取用不便,主斜井650米处设置了消防管路接口,未设置支管;6.按照“逢查必考”要求,使用“移动应急“app抽考煤矿安全管理人员8人,1人不合格,未持续保持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水平。
分别1.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2.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3.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4.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5.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6.处壹万元的罚款(¥1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140000.00元
榆林市能源局
2026-09-10
2
矿安监陕煤一罚〔2026〕12052号
1.二盘区集中辅运巷和回风大巷布置在自燃煤层中,该两条巷道累计有800m长未进行喷浆;2.《2301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规定对2301综采工作面进风和回风隅角要使用充气气囊封闭采空区,现场检查发现,2301综采工作面进风和回风隅角使用的气囊均达不到封闭严实的效果,与巷道帮部分别存在1.2m2和0.8m2的空隙;3.二盘区皮带巷带式输送机机尾滚筒未安装防护栏;1312里段进风巷一部带式输送机机机尾滚筒防护栏未实现全封闭;4.8月28日检查时,1312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四点班当班班长下井时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5.中央变电所240进线穿墙部分未封堵封实管口;6.1320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700米处自动隔爆装置管理牌板未检查自动隔爆装置压力;二盘区回风巷外段隔爆水棚最近一次检查时间为8月20日,超过一周未进行检查;7.1320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机头、机尾只设置了三通阀门,未存放消防软管;8.矿井二盘区回风巷永久测风站实测风速为2.8m/s,风速传感器显示风速为2.05m/s,经核实风速传感器未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9.1320综采工作面进风顺槽Ⅱ段100m处10kV高压接线盒局部接地极使用单根钢管制成,长度仅20cm;10.一盘区变电所防火门下部距离底板15cm,无法关闭严实;11.1320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Ⅱ段中部联络巷挡风墙位于带式输送机非行人侧,人员检查该挡风墙时需跨越带式输送机,该处未设行人过桥;12.1320综采工作面有两条与工作面平行且未封闭的联巷,工作面测风站设置在两条联巷外侧,位置不准确;13.1320综采工作面进风顺槽第3#超前液压支架初撑力10Mpa,工作面第1#液压支架初撑力9.4Mpa,不符合该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支架初撑力不小于24Mpa的要求;14.2026年7月,矿井未对1318备采工作面在用的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15.二盘区辅运巷尾端600m长巷道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该段巷道未安装照明灯具,也未安装反光标识;16.二盘区辅运巷和回风巷末端积水严重,累计长度约150m,宽度5至7m,深0.3至0.4m,未及时抽排积水;17.2301综采工作面回风巷超前支护段行人侧有1m宽、20m长的顶板未加强支护;18.2301综采工作面中部联巷前后50m巷道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1312里段进风巷150m处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19.2301进风顺槽使用门框和插板作为防火门,矿井未定期对该防火门进行检查维修,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门框卡槽宽度小于插板宽度,导致插板无法安装;20.2026年8月28日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携带两个定位卡入井进行测试(其中一个为来宾卡),井口人员标识卡唯一性识别装置未能监测报警;21.现场检查发现,二盘区变电所监测监控电源取自8-11-51照明综保,该照明综保同时接入中央变电所照明负荷,监测监控电源非专用电源;22.现场测试2301综采工作面设备列车处馈电开关漏电保护跳闸试验,漏电动作后越级跳闸直接切断上级变压器馈出电源,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故障未及时维修;23.矿井副斜井(进风井)井口防火铁门采用电动卷帘门,卷帘门关闭后与底板有30cm间隙,达不到严密效果;24.现场检查发现,二盘区辅运巷1联巷处一台在用的45kW水泵入井前未进行防爆检查,无入井防爆合格证。
1.给予警告,对煤矿处贰万叁仟元的罚款(¥23,000.00);2.给予警告,对煤矿处贰万叁仟元的罚款(¥23,000.00);3.给予警告,对煤矿处贰万叁仟元的罚款(¥23,000.00);4.对煤矿处壹万元的罚款(¥10,000.00);5.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6.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7.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8.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9.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0.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1.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2.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3.对煤矿处壹万元的罚款(¥10,000.00);14.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5.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6.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7.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8.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19.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20.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21.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22.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23.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24.对煤矿处壹万陆仟元的罚款(¥16,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叁拾玖万叁仟元整(¥393,000.00),警告。
442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6-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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