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山区丰华厨具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广秀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402MA17WJ0529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东吉街七委三组4栋115室(供热大厅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市监综龙质处罚〔2025〕9号
经查实,当事人辽源市龙山区丰华厨具店(徐广秀)销售“申花”牌家用燃气灶(JZT-A51),经华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检验结论为(热负荷)不合格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该批家用燃气灶具共4台(其中:抽样1台(已付款185.00元),备样1台)剩余2台已经退货。进货价格170.00元/台,销售价格185.00元/台,货值金额740.00元,违法所得185.00元(抽样1台)。
辽源市龙山区丰华厨具店(徐广秀)涉嫌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不合格“申花”牌家用燃气灶(JZT-A51)备样1个;
2.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740.00元;
3.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85.00元;
罚没金额合计:925.00元。
740.00元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