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智讯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汤顺康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MABM67B5X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袍渎路23号研发车间5楼5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虞市监处罚〔2026〕747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0月,和绍兴市振泰伞业有限公司签订电梯设备产品保养服务合同,当事人对该公司内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服务自2025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1日结束,保养费用3000元/年。上述电梯详细信息如下:设备识别码:DT260617;设备代码:312032004202480720;设备型号规格:THJ3000/0.5-JXW(DWH);出厂编号:S240720;驱动主机型号是:MCK300;驱动主机出厂编号:787394;控制柜出厂编号:S240720;控制柜型号:DLS-14;额定速度:0.5m/s;层数:7;站数:7;门数:8;控制方式:集选;额定重量:3000kg;悬挂装置:钢丝绳;制造日期2024年11月15日;使用单位:绍兴市振泰伞业有限公司。2026年3月25日,维保人员因观察该台电梯(设备代码:312032004202480720)底坑垃圾不多,所以未下底坑进行维保,直接于10点24分20秒对该台电梯做了维保记录,虚构了底坑情况。3月26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虚假维保的情况。3月27日,当事人立即进行了整改,对该电梯重新进行了维护保养。因该电梯维保费用不按次数收费,只按年度收费,因此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上缴国库。
10000.00元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