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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国庆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775787830Q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浦东新区江心沙路2297号9幢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4
(2025)沪0115民初13489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
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6-03-31
(2025)沪0115民初133675号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李**
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高鑫环境卫生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6-02-10
(2025)沪0112民初413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海悦圣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常**,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4
2026-02-09
(2025)沪0115民初12941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
于**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5
2026-02-02
(2025)沪0115民初13489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
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6
2025-12-31
(2025)沪0115民初133675号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李**
上海高鑫环境卫生有限公司,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7
2025-12-23
(2025)沪0115民初12941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
于**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8
2025-11-25
(2025)浙0603民初127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李*,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公司,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9
2025-11-05
(2025)沪0112民初413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海悦圣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常**,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10
2025-10-27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王**,杭州志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王*,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09
(2025)浙0603民初127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李*
裁判文书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
2026-02-28
(2025)沪0115民初12941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
于**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6-02-09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
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
2025-12-17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
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5
2025-10-23
(2025)浙0603民初127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李*
开庭传票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6
2025-08-21
(2025)浙0603民初127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7
2018-09-04
(2018)浙0481民初464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公司
吕**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海宁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08
2023-01-06
(2022)沪0114民初218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553.59元
民事案件
2
2023-03-24
2023-03-17
(2023)沪0115民初22396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上海赤田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3-04
2021-02-05
(2021)浙0106民初998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与王*、商丘华驰物流有限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1-01
2019-03-18
(2018)浙0482民初646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与付**、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4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8-08-06
2018-06-27
(2018)沪0115民初334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沈**、涂**等与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90355.90元
民事案件
6
2018-04-01
2018-02-06
(2017)沪0120民初145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与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46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4-07-02
2014-07-02
(2014)郎民一初字第006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匡园、匡祖明、余天娣与连建华、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刘圣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9418.2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路政罚﹝2026﹞06J44
罚款人民币肆佰伍拾柒元整。
罚款人民币肆佰伍拾柒元整。
457.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9
2
嘉路政罚﹝2026﹞06J45
罚款人民币伍佰玖拾贰元整。
罚款人民币伍佰玖拾贰元整。
592.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9
3
嘉路政罚﹝2026﹞06J47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伍元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伍元整。
1185.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9
4
嘉路政罚﹝2026﹞06J48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元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元整。
1290.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9
5
嘉路政罚﹝2026﹞06J46
罚款人民币壹仟零玖元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零玖元整。
1009.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9
6
普260852000054号
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擅自超限运输(车货总量超限)
于2025年12月26日在华东路洲海路南(西侧)1号车道实施擅自超限运输(车货总量超限)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询问笔录;2、超限车辆信息;3、检定证书;4、其他相关证据材料。该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28
7
普260852000055号
擅自超限运输(车货总量超限)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01-28
8
嘉路政罚﹝2025﹞261183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5月27日13时13分,平湖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202(乍王线)平湖方向K7+000M检查时发现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银行平湖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516.00元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3
9
嘉路政罚﹝2025﹞26118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30日16时31分,平湖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202(乍王线)平湖方向K7+000M检查时发现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零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银行平湖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零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05.00元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3
10
嘉路政罚﹝2025﹞261179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14日14时24分,平湖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202(乍王线)平湖方向K7+000M检查时发现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海旭华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柒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银行平湖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柒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271.00元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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