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樊秀云 | 注册资本:0.00017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22MA19FUT64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塔河县鑫一佰购物中心一楼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塔市监处罚[2024]5号
经查, (案件事实)
1、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2、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3、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品种、数量、价格;
4、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5、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经营食品的主体资格。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照片、询问笔录、扣押的食品证明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2、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证明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3、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扣押的食品、财物清单证明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品种、数量、价格;
4、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塔市监处罚〔2023〕15号)证明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5、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樊秀云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经营食品的主体资格。
罚款2.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0元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6
2
塔市监处罚[2023]15号
1、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2、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3、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4、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违法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数量、价格;
5、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积极配合检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6、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经营食品的主体资格。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小魔方吐司面包(三包)、微信付款记录、询问笔录 证明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事实。
2、询问笔录证明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事实。
3、询问笔录证明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事实。
4、微信付款记录、询问笔录证明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违法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数量、价格。
5、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经营者樊秀云提供了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樊秀云身份证复印件、“商品(国翠)明细表”复印件、询问笔录证明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事实。
6、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经营者樊秀云身份证复印件、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身份及塔河县北吉水果超市有经营食品的主体资格。
警告#罚款0.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4500.00元
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