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郫都区宏福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星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24MAD43EXK2W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安靖街道海霸王路889号“海霸王西部食品物流园区”水产区SC01-35号附0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郫市监处罚〔2026〕64号
经调查,郫都区宏福食品经营部2025年10月16日包装的鸭肠(2.5kg/袋)是从四川鸿呈食品有限公司处购进,对方提供了产品检验报告、厂家资质及进货票据。该经营部将进购的鸭肠(10kg/袋*5袋/件)拆包、重新包装成2.5kg/袋的产品,使用的新的包装袋上标注的信息为“名称:鸭肠、执行标准:Q/CYFN 0001S、生产许可证号:SC11150015350695、制造商:重庆渝福牛食品有限公司”。该经营部2025年9月开始自行包装鸭肠,至2025年10月17日,违法实际不足3个月,期间共计包装鸭肠(2.5kg/袋)350袋,其中340袋已售出且无法召回,剩余10袋被我局扣押。该批次鸭肠(10kg/袋*5袋/件)成本价为180元/件,折合成鸭肠(2.5kg/袋),实际成本价为9元/袋,销售价10元/袋。经核算,本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3500.00元,违法所得为340.00元。
建议给予郫都区宏福食品经营部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0.00元(大写:伍仟元);2、没收违法所得340元;3、没收鸭肠10袋。
5000.00元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1
2
成郫市监处〔2024〕51012424000080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0042万元,罚款0.5000万元
5000.00元
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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