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扎佐镇聂忠训蔬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聂忠训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23MA6HK75894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贵阳农产品物流园4区1-26)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修市监处罚[2025]343号
现查明,2025年4月27日,当事人以0.5元/kg的价格从不知名农户购进白萝卜100kg,同日,在修文县扎佐镇贵阳农产品物流园4区1-26以0.8元/kg的价格销售给贵州集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35kg。剩余产品以0.8元/kg的价格销售给零散户。以上白萝卜获利30元,货值金额80元。该批销售给贵州集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白萝卜经贵州博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未能提供该批次白萝卜完整的进货查验资料。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检验报告》(№:SP250429018)1份,证明当事人2025年4月28日销售的白萝卜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事实;
证据二、2025年8月12日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无该批白萝卜留存的事实;
证据三、2025年4月27日销售确认清单1份,证明修文县扎佐镇聂忠训蔬菜店4月27日向贵州集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白萝卜的事实;
证据四、2025年9月12日、2025年10月14日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该批次白萝卜购进数量、购进价、销售数量、销售价、获利情况、货值金额的事实;
证据五、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1份,证明当事人该批次白萝卜购进数量、购进价、销售数量、销售价、获利情况、货值金额的事实;
证据六、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情况;
证据七、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个人身份情况;
以上证据和笔录由当事人及出证人签字盖章确认。
警告#罚款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