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华阳街道永进电动自行车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永进 | 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1183MA2019XR1F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句容市华阳街道华阳西路01栋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句市监处罚〔2025〕X00015号
当事人经授权经营“爱玛”品牌电动自行车。其经营场所内待售的电动自行车系采购后自行改装、加装。1辆待售电动自行车(车辆中文商标:爱玛,产品型号:TDR8146-1Z,车辆编号:378922557041053)已加装后靠背、改变蓄电池安装位置并增加空间至60V、更换鞍座并增加长度至685mm。另1辆待售电动自行车(车辆中文商标:爱玛,产品型号:TDT8110Z,车辆编号:378922553217681)已加装后靠背、改变蓄电池安装位置并增加空间至60V、更换鞍座并增加长度至350mm。上述2辆电动自行车均与该型号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载明的产品合格参数内容不符。当事人有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情况属实。
当事人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四)项的规定,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处人民币伍仟元(¥5000)的罚款。
5000.00元
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