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敬侠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静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1MA29DJCT59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盛兆坞一村张家自然村110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6
(2022)浙0603民初5313号
服务合同纠纷
绍兴市微企邦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诸暨市敬侠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路政罚〔2026〕04500
-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玖拾元整。
4290.00元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7
2
绍路政罚〔2026〕04497
-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陆佰叁拾伍元整。
4635.00元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7
3
绍运政罚﹝2026﹞0432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2月11日16时45分,诸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诸暨市检查时发现诸暨市敬侠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诸暨市敬侠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吊销车辆营运证。
吊销车辆营运证。
0.00元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2
4
绍路政罚〔2025〕04955
当事人诸暨市敬侠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指派黄祖成驾驶车号为浙DN6088/浙D5389挂的6轴铰接列车,装运碎石,从浦江白马镇工地到诸暨枫桥。2025年9月26日12时18分,车辆途经县道X312诸齐线宝稼塘村路段时,被执法人员查获。经检测,车货总质量为73500KG,该6轴铰接列车限重49000KG,超限24500KG。当事人诸暨市敬侠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载运可解体物品超过轴型限重的行为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壹拾元整。
4410.00元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6
5
金路政罚〔2025〕66569
2025年9月23日14时51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超、吴鐄康在浦江县G351K244+800路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DR4917/冀DH6Z8挂货物满载,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该车驾驶员钟建成驾驶诸暨市敬侠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所属的浙DR4917/冀DH6Z8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浦江县白马镇装载塘渣运往诸暨市。随后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S219省道浦江平安停车场实施现场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70.47吨,载运货物可分解。驾驶员钟建成在现场。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零壹元整。
3501.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24
6
绍路政罚〔2025〕04862
当事人诸暨市敬侠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指派钟建成驾驶车号为浙DR4917/冀DH6Z8挂的6轴铰接列车,装运塘渣,从金华浦江白马镇到诸暨枫桥。2025年9月8日9时18分,车辆途经省道S211桐洞线双桥村路段时,被执法人员查获。经检测,车货总质量为69550KG,该6轴铰接列车限重49000KG,超限20550KG。当事人诸暨市敬侠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载运可解体物品超过轴型限重的行为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贰拾伍元整。
3225.00元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8
7
绍路政罚〔2025〕04686
你公司的浙DR4917(6轴)于2025年7月14日14时24分,行经S217(钱磐线)安华、诸暨方向K130+573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3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0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630.00元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8
8
绍路政罚〔2025〕00183
2024年12月10日15时1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韩秀丽、邵雪娇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2-0213:30:31车号为浙DR4917在诸暨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0.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2吨。
-
21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0
9
绍路政罚〔2025〕00184
2024年12月23日9时39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韩秀丽、邵雪娇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2-1714:32:21车号为浙DR4917在诸暨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1.0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0吨。
-
33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0
10
绍路政罚〔2025〕00182
2024年12月4日11时33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韩秀丽、邵雪娇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1-2805:47:08车号为浙DR4917在诸暨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2.4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4吨。
-
54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