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祥康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师佳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4MACKCDN98B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3号街坊时代嘉园10-S10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富处罚〔2025〕28号
当事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3号街坊时代嘉园10-S108号从事药品零售等业务,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6日从包头市神龙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购进5瓶处方药“消炎利胆片(国药准字Z20013216,生产企业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220209,有效期2025-01-31)”,药物到期前以零售日结单的方式共出库销售4瓶,2024年12月1日因系统提示药品临期,当事人通过药店的“药品计算机系统”对剩余的1瓶“消炎利胆片(批号220209)”进行其他出库操作;另当事人于2024年5月21日从包头市统一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购进3瓶处方药“消炎利胆片(国药准字Z44021422,生产企业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号L22E162,有效期2025-05-16)”,药品到期前未销售,2025年5月4日系统提示药品临期,当事人通过药店的“药品计算机系统”对未售出的3瓶“消炎利胆片(批号L22E162)”进行其他出库操作。当事人称其从未使用过报损程序,科技人员只教过出库操作,当事人两次仅操作了系统,操作系统的人员为老板赵丽华,又当事人2025年5月底搬迁至新址,药品杂乱致使未将过期临期药放置不合格区域,亦未来得及检查药品日期将药品放置柜台,而工作人员孔霞2025年6月3日和2025年6月28日向消费者出售药品时亦未检查药品期限,而2025年6月28日第二次销售时消费者付款后当事人发现了药品过期,并给消费者解释进行退换,但消费者拒绝退换药品。当事人2023-04-01至2025-10-20期间仅购进“消炎利胆片(批号220209)”和“消炎利胆片(批号L22E162)”两批,消费者投诉时仅提供第二次购买的过期药“消炎利胆片(批号220209)”1瓶,当事人是在消费者投诉后整理柜台药品时发现第一次销售的过期药为“消炎利胆片(批号L22E162)”,当事人两次共销售过期药“消炎利胆片”4瓶,每瓶10元,货值金额40元,违法所得40元,且当事人未凭处方进行销售,现场亦未能提供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且未定期对陈列、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40元;
3.罚款55000元。
55000.00元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青山区知识产权局)
2025-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