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星灿生鲜铺(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岩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2MAEHBDJ47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二道街43号大众商场C区3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道里市监处罚〔2025〕169号
经查,哈尔滨市道里区星灿生鲜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请领导审批
违法行为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之规定,责令哈尔滨市道里区星灿生鲜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拟对哈尔滨市道里区星灿生鲜铺处罚如下:给予警告。
对违法行为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之规定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之规定,责令哈尔滨市道里区星灿生鲜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拟对哈尔滨市道里区星灿生鲜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360.56元;
2、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
2025-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