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琦娅美黛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韦利萍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35365689X9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天狮岭路2号中海·国际社区华府S02号商业二层222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兴市监处罚﹝2025﹞38号
当事人于2015年8月办理《营业执照》并对外从事服装批发兼零售,销售食品、日用百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以及从事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生活美容服务;医疗美容服务等经营活动,但当事人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并未到相关部门备案,取得备案证明。当事人将购进的食品以及其他产品均放置在自己的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天狮岭路2号中海·国际社区华府S02号商业二层222号商铺的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对外进行销售,因管理不善,员工失职,致使一盒水蜜桃叶黄素酯软糖食品和六盒柔嘉艾柱产品超过保质期后仍未下架,仍在继续销售,被我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南价认行[2024]15号)认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水蜜桃叶黄素酯软糖食品货值金额为30元,经营失效的柔嘉艾柱产品货值金额为222元,总货值金额为252元。因当事人未做进(销)货台账,无法认定其违法所得。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水蜜桃叶黄素酯软糖食品一盒;2.没收失效的柔嘉艾柱产品六盒;3.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4.经营失效的柔嘉艾柱产品,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计人民币贰佰贰拾贰元整(?222.00)。以上3、4两项罚款合计人民币伍佰贰拾贰元整(?522.00),上缴国库。
522.00元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